|
我校南北校区均有幼儿园,南校区还有附属小学和中学(设初、高中部)。
入读附属幼儿园
南校区幼儿园原则上为南校区教职工的子女提供学前教育;北校区幼儿园则接收北校区本部和附属医院教职工子女入园(后者需缴交一定的建园费)。每年入园报名时间约为5月份。
家长持中山大学工作证(附属医院在编教职工凭单位证明)和统一派发的当月工资条、户口薄、独生子女证、出生证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、体检报告书以及幼儿登记照片等,到所属幼儿园登记报名。
南校区幼儿园联系电话:84111697,北校区幼儿园联系电话:87331406、87331302。
入读附属小学
凡在八月卅一日年满六周岁的教职工子女,由其父(母)于五月份向附属小学提出入学申请,并提交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中山大学南校区户口本、该户籍的住房证明、中山大学工作证,当月工资条、独生子女证、出生证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、体检报告书等。
附小办公室联系电话:84110800。
入读附属中学
①.初中阶段:根据属地管理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,户籍在南校区且已在附属小学就读的教职工子女,由其父(母)持相关证明向附属中学提出入学申请,并需缴交一定的建校费。
②.高中阶段:
凡中山大学教职工子女参加广州市升中考试,并填报入读附中志愿,同时达到市中招办招生划定的我校附属中学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线者,均可录取;低于当年附中录取分数线一定范围内并填报附中志愿者,给予适当照顾,但要缴交一定的建校费。
非附校属地入读
①.非附校属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职工子女,因人才引进等特殊情况,需入读附属学校(小学、初中)者,按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办理入学手续,并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。但要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有关证明文件,报大学主管领导审核批准。
②.非附校属地的教职工子女,因特殊困难,本人要求入读附属学校(小学、初中)者,由其父(母)持相关证明向附属中、小学提出申请,同时需一次性缴交一定的建校费。
附中联系电话:84112380 84113233
|